为奖励与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根据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院字〔2022〕36号)和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院字〔2022〕37号),现将2024-2025学年学院励志奖学金和2025年校内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名额比例及资助标准
(一)名额比例
1、根据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2024-2025学年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名额比例不超过本系(院)二、三年级在校学生的2%。
2、根据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》,2025年校内助学金的名额比例不超过本系(院)在校生的3%,(其中一档不超过在校生的2%,二档不超过在校生的1%)。
(二)资助标准
学院励志奖学金:1500元/年/人;
校内助学金:一档500元/年/人、二档800元/年/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及程序
评审条件及程序见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》。
三、评审日程安排
1、申请阶段:政策宣传与学生申请(10月27日)
各系(院)根据学院下发的通知方案,确定系(院)评审工作小组及班级评议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;确定本系(院)分配名额;学习相关文件,制定评审方案。
向本系(院)全体学生宣传相关政策,公布评审流程、评审细则、系(院)评审工作小组及班级评议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、系(院)名额分配方案、公示地点、公示期及举报电话,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递交申请材料。
2、班级评议阶段与系(院)评审(10月28日)
辅导员组织各班级评议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,并将结果报系(院)评审工作小组。
系(院)组织初审,主要审核申请条件是否符合、评审程序是否规范、材料是否齐全,确定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,并在系(院)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(10月29日、30日、31日,11月3日、4日)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审报告及初审名单等材料报学生工作部。
4、学院评审阶段(11月7日-11月17 日)
学生工作部归集各系(院)推荐学生材料,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(11月10日、11日、12日、13日、14日)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。
符合条件的同学向辅导员报名。